2023年1月6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壹基金")与阿里巴巴公益联合发起"壹基金蓝色行动系列活动 -- 关注孤独症人士全生涯需求公益论坛",通过邀请不同领域的嘉宾分享自己在孤独症领域的见解和工作成果,呼吁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和了解孤独症人士在各个年龄阶段所面临的需求和挑战。孤独症人士及其家长、康复服务机构和家长组织代表、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淘宝爱心商家代表、社会企业和公益组织的管理者等各10余名嘉宾参与论坛,为孤独症群体温暖发声。论坛中,阿里巴巴公益平台负责人双玺分享了平台对孤独症公益项目发展的见解和态度。在阿里巴巴公益"XIN益佰计划"的支持下,2022年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广东省慧灵智障人士扶助基金会等国内心智障碍领域优秀公益组织的项目得到了阿里巴巴爱心商家及消费者超过一亿人次的捐赠参与。在未来3-5年的时间里,阿里巴巴公益平台将继续重点关注儿童、大健康和应急响应三大领域,携手更多爱心公益商家代表一起助力公益,为公众参与公益慈善提供更丰富的渠道和形式。孤独症人士在各个年龄阶段面临的需求大概可以分为七类:早期筛查确诊和康复干预、早期教育、义务阶段的融合教育、职业教育、融合就业、成年阶段的社区日间及自主生活、养老及托付。对于每一个孤独症孩子的家庭而言,他们要面对的问题都是全新的。家长们渴望学习他人的经验和专业信息,然而,要全面获得这些信息困难重重。本次"壹基金蓝色行动系列活动——关注孤独症人士全生涯需求公益论坛"希望能够为处于困境中的家庭多提供一些有效的、相对全面和前沿的资讯。在论坛的分享嘉宾中,孤独症青年李佳洋是一名优秀的设计师,铿锵有力地喊出"关于我们的事情,不能没有我们的声音"。广州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理事长戴榕,分享了自己从"上访户"到人大代表的经历,她不仅只考虑自己作为家长的需求,更是通过扎实的公益实践和政策建议,推动社会环境改变,以期更好地服务更多孤独症家庭的需求。中德融创工场项目发展经理王丽讲述了自己和弟弟的"100次职业尝试约定",让公众看到了心智障碍者个体突破就业困境的尝试和希望。据了解,我国心智障碍者就业率虽不足10%,但近年有所提升;针对心智障碍者的"支持性就业"服务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作为家长代表的温州市鹿城区同星园家长互助会理事张建霞则用自己经历呼吁更多家庭接纳孩子的不凡。星光营互助会创始人干强分享了他的孩子轩轩勇敢融入社会的成长历程,他认为孤独症儿童的社会化训练与传统的技能训练同样重要。致力于融合教育的奇色花福利幼儿园创办人蔡蕾分享了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已经成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的重要目标和政策要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万洪呼吁公众,面对生命的不一样,要拥抱多元,不歧视。深圳市守望心智障碍者家庭关爱协会副理事长、心青年森森妈妈卢莹则积极回应"父母渐年迈,大福怎么办"的难题,探索孩子终生庇护之路。本次论坛是壹基金蓝色行动系列活动之一。从2012年"壹基金海洋天堂计划"联合社会各界发起"壹基金蓝色行动——关爱孤独症群体的大型公众倡导活动"至今,壹基金累计联合全国730多家社会组织,在262个城市开展了上千场线上线下倡导活动,近110万公众参与其中。未来,壹基金将持续携手社会各界,呼吁更多公众一起加入壹基金蓝色行动,推动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社区生活相关企业和机构,为孤独症群体提供支持性服务、避免歧视性对待,创造一个就学、就业、就医、出行、社区生活无障碍,更加理解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我国两千多家国家级众创空间正面临大考。为促进创新创业平台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火炬中心日前正式对2386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重新复核。经复核,2251家众创空间符合国家备案资格,对135家众创空间取消国家备案资格。据了解,《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于2017年10月12日印发,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该规定列出了一系列备案条件,核心条件包括空间运营时间满18个月,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同时,备案空间应具备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备案名单,对连续2次未上报统计数据的众创空间取消国家备案资格。早在2019年就有60家被取消备案资格。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洗牌加快,每年都会根据备案众创空间上报数据进行复核,若达不到备案条件,则取消原有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资格。近年来,我国众创空间正朝着差异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趋势发展。不过,仍有部分中小平台因为单一的盈利模式,面对同质化的激烈竞争,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而依托自己的强项来做的部分专业化众创空间也走进发展“瓶颈”。特别是去年以来,受疫情的影响,不少双创平台的处境“雪上加霜”。“我们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国家级孵化器进行考核,实现优胜劣汰,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原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被摘牌。”此前有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透露,未来实施的“十四五”孵化器发展规划,会有一系列的新想法和措施出台。不过,在业内专家看来,淘汰也未必是坏事,未来众创空间的管理,必须走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作为创业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众创空间的管理和发展值得每一位创业者思考。他认为,未来我国的众创平台要走垂直专业化道路。其次,要实现创投和孵化的结合发展。“创投+孵化”的发展模式,可以通过自持投资机构或外部引进的投资机构,对空间内的入驻企业进行投资,达到两者利益捆绑的目的,更好地帮助企业成长。(记者 钟源)
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新版《办法》对2013年2月19日原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突出了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细化了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时限并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时限。 新版《办法》在总则第六条集中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义务。同时规定,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主要由用人单位向诊断机构提供,劳动者只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有关资料。为了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的要求,修订后的《办法》作了相应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办法》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时限——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在收齐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诊断结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于出具之日起15日内由职业病诊断机构送达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现场调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现场调查。 新版《办法》还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时限,将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受理鉴定申请至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时限缩减至40日;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进行医学检查或现场调查的,应当分别在30日内完成,医学检查和现场调查时间不计算在职业病鉴定规定的期限内;将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送达当事人的时限缩短至10日。(记者张磊)
1月20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在发布会上表示,针对近年来杀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当天发布的《意见》分7个部分,共30条。《意见》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姜启波说,《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范围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保证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见》还规定,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高级人民法院相应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姜启波说,从审判实践来看,未成年人案件多数在基层法院,因此,《意见》提出,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意见》指出,各级法院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姜启波说,“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措施保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稳定性。”目前的司法统计指标中,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数据,没有从成人案件的数据中分离出来,进行专门统计。《意见》明确提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专门统计。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掌握分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少年司法政策。”明确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标准在现场,有记者提问,《刑法修正案(十一)》部分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下一步法院将如何执行好《刑法》相关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予以回应。“一段时期以来,未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杀人、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发生,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切。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更是将舆论关注推向顶峰。”他说,为回应社会关切,经综合考虑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因素,经反复研究、审慎论证,立法机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周加海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从办好案件和做好延伸两个方面,准确执行好修改后《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一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下指导。要严格、准确、全面地把握追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该追究的依法追究,不能姑息轻纵;同时,也要切实贯彻好限缩、审慎的立法精神,防止不当适用。必要时,要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明确“特别残忍手段”“情节恶劣”等的认定标准,以及有关案件刑罚适用的具体尺度,确保法律准确、统一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熊孩子”“问题少年”的出现。周加海表示,“犯了罪的孩子仍然是孩子。对未成年犯罪人,特别是低龄的未成年犯罪人,不能一判了之、一关了之,而是要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防止他们再次危害社会。”(本组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针对社会关切,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胡浩)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焦虑,宝宝未满3岁,你自己带娃没时间,放进托育机构不放心?莫愁!官方保育规范来了!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指导托育机构科学规范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一起来看看。(记者:田晓航)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督〔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12月24日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 第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第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第十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三条 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 今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刘锦在发言中围绕“完善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改革”“深化人文交流”等多方面回顾和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取得的成果。据介绍,“十三五”期间,通过出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规范高校接受国际学生的资格条件,来华留学质量规范与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来华留学生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外事管理聚焦简政放权。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的外事审批权,为高校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更大的自主性和便利性。”“十三五”期间,我国新签11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已累计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赴境外办学稳步推进,发布《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指南》,加快“鲁班工坊”建设,启动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建设试点。今年9月1日,迪拜中国国际学校作为首批试点正式开学。“十三五”期间,我国积极参与多边机制框架下的教育合作。“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我国高度重视教育减贫国际合作,一方面,通过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机构合作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质量提升项目、儿童早期教育与发展项目,为国内教育脱贫攻坚助力;另一方面,积极分享我国教育脱贫经验做法,为教育减贫国际合作赋能。”刘锦介绍说,我国高校和职业院校在“一带一路”、南南合作、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了大量管理和技能人才,并与世界银行等机构合作帮助东非国家应用技术大学培养支柱性产业的学科骨干。“人才培养始终是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发力点。”我国通过强化人才培养,助推创新驱动力。据介绍,2016至2019年,我国出国留学人数251.8万人,回国201.3万人,学成回国占比达八成(79.9%)。“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引进国外高水平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国内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目前,国内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在读学生已超过30万人,我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合作方。”“十三五”期间,教育部作为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秘书处,积极承办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各领域签署协议133项,有力服务了外交工作大局。在人文交流框架下,各类中外青少年交流丰富多彩、与时俱进。刘锦介绍说,目前,全球有70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国以外正在学习中文的人数约2500万,“十三五”期间全球参加HSK(中文水平考试)、YCT(中小学中文考试)等中文水平考试的人数达4000万人次,这表明国际中文教育拥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导向、严格底线要求、优化评价方式、加强学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唯论文”现象的系统性危害,从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高度予以坚决纠正。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科学精神观、创新质量观、服务贡献观,树立更加鲜明的人才培养导向、潜心治学导向、服务党和人民导向,改进科研评价方式,强化科研育人功能,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有利于潜心研究和创新创造的评价制度,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意见》明确提出了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即: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意见》强调,要优化评价方式,坚持分类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探索多元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要加强学风建设,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和管理;要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高校在学术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激发学术创新创造活力,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正确看待SSCI、CSSCI等相关引文索引的作用与功能。《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针对10个“不得”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学风教育和警示活动,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评价指标单一、评价使用功利、高额奖励论文、抄袭代写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学术权力异化等突出问题。教育部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经验做法,同时对落实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责令整改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今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关情况。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介绍,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课外锻炼实效持续改善,校园体育文化蓬勃发展,95%的学校能够保障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介绍“十三五”期间加强体育、美育情况。 张劲松摄王登峰介绍,学校体育体制机制“四梁八柱”已经搭建,目前已进入全面施工、内部装修阶段。“十三五”期间,学校体育实现了纳入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纳入立德树人主渠道、纳入考试制度改革、纳入督导评价内容、纳入全民健身计划、纳入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等“六纳入”,学校体育全方位、多角度地融入了教育改革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三五”期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由50.2万增加到59.5万,每年新增体育教师约2万人,年均增速4.3%。其中,2018年补充了24320名体育教师,2019年补充18991名体育教师。2019年底,全国小学、中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率分别为90.22%、93.54%,体育器械达标率分别为95.38%、96.56%,较“十二五”期间大幅度提升。当前,教育部开展的体育特色学校项目包括: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近3万所、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近1万所、全国青少年校园排球特色学校近150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网球特色学校近300所、全国青少年冰雪运动特色学校近2000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近800所。
◆ 严厉打击滥用规范合法使用◆ 根据物质危险类型交叉管制◆ 严格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加强宣传教育引起社会关注去年夏天,即将大学毕业的欧阳俊(化名)突然在大街上晕倒。经医生检查发现其颅内出血,瞳孔已经放大。紧急做完手术后,他向父母坦白了吸食“笑气”的事实。“我刚见到他时,他反应迟钝,理解能力低,视力差到只能看到直视十几米以内的物品,左右斜视看不到东西。”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禁毒社工丁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笑气”即一氧化二氮,已经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一些医疗单位和部分饮食行业因为生产需要离不开“笑气”,但吸食“笑气”会对人身体造成损害,因此,“笑气”的销售理应受到严格限制。可是,为什么普通人可以轻易买到“笑气”?“笑气”应该如何物尽其用?又该如何加强监管治理?近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容易成瘾后果严重一名留美女学生曾公开自己在美国西雅图吸服“笑气”的经历。她说,第一次吸“笑气”是出于好奇,后来越吸越多,有时一天会花十几个小时、七八千元吸服,直到出现幻觉,失去自控力。最终,她是坐着轮椅被父母接回国的。一名神经科医生告诉记者,吸食“笑气”之所以会产生快感令人发笑,是因为这种气体将肺泡中的氧气挤压出去,使人陷入弥散性缺氧状态,产生轻微窒息感,具有抑制下行神经通路,起到轻度麻醉的作用。一罐8克小钢瓶的“笑气”能带来10秒钟快感,很容易使人上瘾。这种短暂的“快乐”代价却可能是永久的。吸食“笑气”可以使人产生瞬间眩晕、失去平衡、迷失方向、缺氧、心律失常、代谢性酸中毒、认知能力和记忆力受损、身体虚弱等症状,经常大量吸服将使体内维生素B12缺乏,中枢神经不能正常控制肢体运转,导致手脚失控、经常性跌倒、不能动弹等间歇性症状,出现大小便失禁、精神恍惚、胡言乱语等现象,严重的甚至导致休克、瘫痪,危及生命。在我国,“笑气”因具有燃烧、助燃等性质的化学品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尚未被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进行监管。2012年,国家食药监局曾发布关于吸入“笑气”的界定通知,明确标注吸入“笑气”镇痛装置被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非法网购依旧猖獗吸食“笑气”会对人的身体造成巨大伤害,并且属于违法行为。近年来,政法机关持续加大对非法买卖“笑气”行为的打击力度。7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5个抓捕组同时行动,抓获非法销售“笑气”犯罪嫌疑人5名、违法吸食人员20多人,查获非法存储仓库两个,大罐“笑气”200多瓶、小罐100多瓶,涉案价值30多万元。6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304”特大网络贩卖“笑气”专案全面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09名,查处“笑气”仓库5个,缴获“笑气”15.5万余支,查扣涉案资金278万元、涉案车辆7部。公安民警顺藤摸瓜,捣毁省外“笑气”加工窝点3个。5月下旬,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举报:某大厦房间内噪音扰民,疑似有人在吸食“笑气”。警方根据现场吸食“笑气”的李姓男子提供的线索,将卖家赵某一并抓获,并在赵某家中查获300箱装有“笑气”的金属气瓶,共计9万余支。打击力度如此之大,为什么还是能够轻而易举地买到“笑气”?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可以通过网络非法买卖“笑气”。记者随即通过QQ申请进入一个与“气球”有关的群,发现里面谈论的都是与“笑气”有关的内容。网名为“k”的网友主动搭讪记者。k:一箱450(元)批发300(元),送两个道具,5箱起批发。记者:肯定是真的?能到北京么?k:保真,快递两三天到京。记者:怎么支付?哪里发货?k:支付宝付款,浙江发货……此时,k发来一张支付宝二维码截图。为打消记者的疑虑,k再次保证真的有货,而且能够顺利到达收货地。可见,即使打击力度再大,犯罪分子仍能利用网络监管漏洞实现线上交易。强化监管加强治理“笑气”最主要的用途是工业、医用,如果列入严格管制目录是否会影响工业生产、医用治疗?社会各界对“笑气”是否要列入严管的争议颇多。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行政法学院教授褚宸舸认为,既要严厉打击“笑气”的滥用,也要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允许“笑气”规范合法地使用。特别是“笑气”在互联网上的违法买卖行为,需要加强整治。从事禁毒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包涵告诉记者,目前,“笑气”并没有被作为毒品列入联合国公约,在《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中并没有包含“笑气”,联合国将“笑气”列为挥发性物质,与汽油、柴油、502胶水类似。因为“笑气”成瘾机理与毒品不同,2016年,英国针对“笑气”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精神活性物质法案》,以区别于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管理。传统毒品属于精神活性物质,不法分子在原有精神活性物质上修饰出其他物质,例如芬太尼作为母体可以衍生出500多种芬太尼,就属于新增精神活性物质。包涵告诉记者,“笑气”区别于毒品的管制原因是,一方面管制本身也有不同强度区别,例如硫酸可以在生产海洛因的时候使用,同时具有腐蚀性,既是易制毒化学品,也是危险化学品,所以根据物质危险的类型不一样,需要交叉管制。另外,“笑气”在工业、医疗、民用等方面用途广泛,管得太死很可能因噎废食,也会让正常使用手续更加繁杂,变成“防君子不防小人”。包涵认为,在管理上,一定要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实际执行过程中,通常终端用户和生产厂家的信息不能重合,正常生产“笑气”的规格都是大瓶,且需要大型制气设备,私下买到的8克“小钢瓶”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分装分销的,所以一定要在“笑气”生产源头上加强监管。包涵建议加强预防宣传教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要让公众知道,以吸食“笑气”作为娱乐不仅有害而且违法,非法买卖危险化学品违反刑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法律制裁。(本报见习记者 赵婕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题:时不我待,一份急需落地执行的文件新华社记者马邦杰 王镜宇 卢星吉最近,中国东部某地方教育局副局长的案头增加了一份文件:《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他说:“《意见》内容很好,关键在落实。”一份文件从出台到落地执行,中间往往需要打通诸多关节,跨越层层障碍。其中任何一处出现阻塞,都会影响落地效果。《意见》对于贯彻落实有明确的规定: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依规依法予以问责。如何保证《意见》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官员、地方教育局官员、专家学者、校长、体育老师和家长等相关人士,发现文件在执行层面面临巨大的挑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地方教育局副局长说,文件落地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校长。成都沙河源小学的季志彬就是这样一位校长。他把体育课列为学校最重要的学科,开始实行体育课走班制等新型教课形式。他认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才能促进文件落地执行。他说:“光教育局重视还不够,体育、财政等政府机构通力配合,才能把这个事情做好。”北京师范大学前任体育学院院长毛振明认为,为了文件执行,教育部和相关机构还需要围绕这份文件进一步出台具有实操性的各类文件。他说:“第一,教育部等要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出台。第二,各省市落实措施和目标要具体明确。”对此,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表示:“《意见》刚刚印发,现在做任务分工,做完任务分工,我们就开始一项一项地去推进。有些是教育部牵头,有些是其他部门牵头。”《意见》规定:到2022年,要取得“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等目标。如果把2022年全年算入,现在距离实现这个目标也仅有两年多,时间紧,任务重。王登峰说,时间节点设定2022年,是为了激励大家“跳起来够苹果”,努力实现这个“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做到的目标”,虽然存在困难,“但是也可以做到”。新时代阳光体育行动执行主任陈智勇对实现2022年目标前景提出建议:结合落实之前出台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见》,开放学校体育业务边界,引入社会力量。他说:“除教育部门外,在竞技体育和社会体育部门内有大量的高水平教练、高水平退役运动员等,以及大量的体育设施、物力、财力和管理资源等,把这些力量有序地引导,补充到学校体育中来,使这些资源为教育事业所用,就有可能取得新突破。这需要各级教育部门有开放心态和改革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吸收和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